尚有【【【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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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鲁门主义【现代au】[16]

明台在饭后给明诚打电话,问他最近有什么安排,方不方便待他考完期末考,到巴黎去玩一趟。

明诚等了一会儿才回答,似乎在翻备忘录,他说:

“最近我要回国一趟,已经定好了机票,只是那时候你还没放假。不过如果你一定要来,我可以改签,多等你两个星期,一起回去。”

明台看一眼明楼紧闭的房门,恹恹地说:

“那多麻烦啊,还是不用了,等下次有机会吧——哎?阿诚哥你要回来啦?”

明诚在另一头嗯了一声。

“太棒了阿诚哥,你要待多久,还走不走?我上次还听说大姐公司里正在招什么什么分析师。据说可难招了,你回来就正好过去帮大姐的忙嘛。”他呼啸一声蹦上沙发,得意忘形地把长腿盘上来,他的动作有点大,大大咧咧地把一只靠垫踢了下去。

在一边喝茶的明镜终于放下金边珐琅茶杯开口训他:

“年纪一把了怎么还莽莽撞撞的,你看看你有没有一点大人的样子?”

明台撇撇嘴坐好,再想说话,那边的明诚已经岔过了话题,在跟他说再见:

“不说了啊明台,我要出一趟门,有朋友在等我。”

明台挂电话挂的时候依然有些依依不舍,但是阿诚哥要回来了,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好事,说话这种小事,不急在这一时半时。

明诚在一个雨后的傍晚,踩着湿滑的石板路,又推开了那扇斑驳的厚重木门——他和老丹尼要有一个郑重的道别。老丹尼带着一如既往的亲切,套着防水套袖,穿着背带裤和格子衬衫,坐在高大的柜台后头,冲明诚笑。明诚惯例在落座后得到了一杯加了杜松子酒的茶——酒的浓度和茶的浓度都和当年不可同日而语,明诚嘬了一口,露出微妙的表情。

老丹尼对着他笑,说:

“上了年纪,喝多了茶总要失眠,喝多了酒又要膝盖痛,”老丹尼为他放一颗方糖,“这么喝味道倒也算不错。”

于是他们一起坐在柜台后,喝一杯兑了杜松子酒,放了一块方糖的淡茶。

明诚其实很久之前就已经不在香水店帮工,他的学业愈来愈重,后来便完全抽不出空闲来了,而老丹尼的店铺也的确在无可辩驳地萧条下去,不需要再养闲人。他的柜台里摆着几张黑白的照片,是他逐渐离开人世的老主顾。老丹尼用干涩的眼睛看着上面熟悉的脸庞,絮絮叨叨的对明诚讲,这是克劳伦夫人,最爱玫瑰花香调的香水,她有三个女儿,一条狗,都先她而去世了,而克劳伦太太本人,也没有熬过巴黎这个格外冷的冬天。这是道格夫人,她一辈子只用一款香水,从老丹尼的父辈起就是常客。她去世的时候,剩下的半瓶用卡拉布里亚佛手柑做主调的香水,随着撒下的第一柸土,浇在了她的灵柩上。熏风吹散香气,像是道格夫人优雅飘摇了将近一个世纪的裙摆,又轻柔地拂过了在场的每个人的脸颊。

老丹尼被她们虔诚地喜爱过,追捧过,他也曾经费心竭力地为每一位太太调制香水,从她们的青春,一直陪伴到黄土。他的香料陪伴太多人走过一生,现在也终于要在时代的太平间里寿终正寝。他带着看开了的笑容谈及最近走进他的小铺子的年轻男女,惟妙惟肖地学习他们的对话:“哦,你看,这个味道好像你上次买给我的限量版Gucci!”

明诚附和着笑,心里有呼之欲出的苦涩。他和老丹尼心照不宣,都清楚等到明诚再次踏上这个城市的时候,这家店也许已经和数不清的传统手工店铺一样,彻彻底底的席卷进来势汹汹的工业大潮里去了,他们从时空里来,往虚无里去,巅峰总是轰轰烈烈,而消亡则是一贯的无声无息。

喝完茶,明诚在老丹尼的邀请下调一瓶香水。他的手法已经不如当初纯熟,用胶头滴管的时候险些弄错了用量。幸而他一向手脚轻快,没有酿成太大的惨剧。他依然是那副不紧不慢的从容腔调,调柑橘的前调,雪松和大海的中调,琥珀与柠檬草做结尾。整瓶香水,用麝香做基底的话,精油就会更快融合,这是配置一瓶好香水的秘诀——他都还记得。

老丹尼用一只滴管瓶为他装起香水,抽屉里泛黄的标签纸被拿出来,老丹尼抽出一只簇新的羽毛笔,在瓶口沥了沥已经变干粘稠的墨水,一边着笔一边念:

“LOU。”

他们都记得这款香水。

标签最后被明诚贴在了瓶底,揣进了口袋,时间不早了,他还要去赶最后一班地铁。他在厚重的门后揽住老丹尼较之从前更加佝偻却依然宽厚的后背,用一个用力的拥抱代替所有用来表达不舍的贫瘠词汇,而老丹尼慷慨地给了他足足三个完整的道地的法式贴面礼:

“祝你一直诚实,勇敢,坚定,清醒,顺从本心,我的孩子。”

他当初狼狈凌乱的来,像是落荒而逃的败兵,如今却决心要坦荡挺拔光明正大地走,和每一个朋友妥善的告别,打包好房间里的每一件物品,拒绝一切手足无措的可能和突如其来的意外,做巴黎多情却不留恋的过客。于是老王受邀来蹭了最后一顿饭,带来了两瓶藏了很久的东北家酿。因为房间已经清扫过,开火是做不到了,然而就着超市里不伦不类的微波炉宫保鸡丁,他们也能聊一整夜。这场酒从下午喝到了夜暮,两个人都醉醺醺,一起浑然不觉地送走月和星,又一起昏昏沉沉地迎来没拉上的床帘外射进房间里的第一缕朝阳,话说得很少,酒却喝了太多了。

老王已经有了女朋友,学摄影的道地法国庄园里长大的姑娘,浪漫,热情,奔放,大胆,两个人情浓意深,相见恨晚,已经决定一起留在巴黎,相互扶持着闯荡出一份事业。他的大哥一向说一不二惯了,接受不了洋媳妇,威胁阻挠不成之后,已经忍无可忍地断了老王的生活资助,他又一向没有储蓄的习惯,现如今算是弹尽粮绝十分狼狈,前些日子已经变买了手腕上的限量手表换口饭,但是情绪还算乐观。

“撑一阵子就消气了,哪有真狠心的大哥,”老王拿手指拨拉着微波炉烤出来的有些焦黑的花生米,寻找还能吃的部分,“就像你家大哥,把你在这儿一扔就是三年,缓过劲儿来,出了什么事儿不还是心急火燎的要来找你,我看他伺候你那精细劲儿,倒是比我哥强多了。”

明诚没喝过60度的东北酒原,已经有点上头,晕晕乎乎的在地板上坐不住,软踏踏地倚住已经罩上防尘布的沙发,仰着头长叹了一口气,胸口在酒精的软化下逐渐松快下来,自嘲地笑了两声,说:

“那怎么能一样。”

“是不一样,”老王也几乎要睡着,话头里已经带上了浓重的鼻音,“不是谁家大哥都那么会心疼人的,我家大哥,从小就知道......熊我......”

他在说话间已经渐渐睡过去,手指里还勾着小酒杯。明诚挣扎着去拿他手里的玻璃盅子,生怕这晶莹剔透的可爱小东西被老王一撒手给毁了,摇摇晃晃走过去,站不稳腿脚,反倒是一脚踢飞了放在地板上的手机。明诚心里一惊,赶紧过去捡起来,点开屏幕检查坏了没,就看见手机的通知栏上方,显出一个小小的邮件通知的图标。

明诚最近忙着离开之前的各种善后工作,往来的邮件自然不少,可是此刻,他几乎能在心里笃定,这封邮件是明楼发来的,看看收件时间,大概是在在国内的凌晨。

明楼在邮件里说,你喜欢,就哪里都好。给我航班信息,我去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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