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有【【【蝉】】】

注意你的言辞,我会善用拉黑功能,想说难听的,私聊我要支付宝,二百块钱听一句。

杜鲁门主义【现代au】【26】

 暴雨中的睡眠本来应该是最好,明诚睡到半夜,却还是惊醒了。他的房间窗户对着前院,听见咣当一声巨响,混混沌沌里恍惚觉得自己似乎依然身处巴黎那个弥漫着火药味儿和灰蓝色枪烟的动乱夜晚,耳边又划过了一枚滚烫的弹头。记忆里他拉着几乎吓傻了的老王跌跌撞撞跑回家,把钥匙塞进钥匙孔的时候,差点把它折断在锁眼里。一路上他本来是觉得自己并不十分的害怕,等到坐在沙发里,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捧着杜松子酒的手指,冰凉而且颤抖。

他是和平年代里长大的孩子,对枪械的认知仅仅来自于夸张的影视节目,当弹头摩擦过灼烧的空气从他耳边划过时,他才第一次感知到了几乎实体化的威胁。地上有受难者的鲜血,他看着那摊殷红被无数双不知所措的脚踩散,心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居然不是恐惧,而是遗憾。

死亡第一次离他如此的迫近,而生死攸关的时刻,他首先想的居然是,如果当时离开,好好的说一声再见,就好了。

这句话没有主语,这份遗憾到底是针对着谁,却是呼之欲出的。他坐在安全的房间里哆嗦着嘴唇喝光杯子里的烈酒,用力地握了握拳,去掏口袋里的手机。他在这个时刻,无比冲动地想要打个电话,给谁接起都好,是他,更好。

他刚到法国的时候,有学生联的朋友陪他去办理手机和网络业务,他放弃了更加优惠的套餐,坚定地选择了free,只是因为这家运营商可以免费往国内拨打电话。但是事实上,三年间他极少享受这种优惠,他的新手机里没有存入明家任何人的号码——虽然每一个人的联系方式他都可以倒背如流。

没必要吧。他想,他是个被放逐的罪人,也许并没有资格占用任何一个人的宝贵时间去进行任何一场闲聊。他是那么的克制,即使是在最初到达异国他乡处处为难衣食住行都难以适应的时候,他也从来没让自己失控地拨出去过一次——他迅速地让自己独立起来。他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一株依附他人的藤蔓,所以就学着去做一棵树木,沉默着生长,坚定着扩张根须,在千万里之外的他乡,尝试着扎根。

但是现在,他真的很想听一听某个声音。

然而倒霉的人似乎今夜处处都要碰壁,无论是本来精彩的球赛最后演变成恐怖血案,还是在最需要拨出一个电话的时候,才发现丢了手机。

他扭头去找卫生间放洗澡水的老王,张嘴要借用他的电话,这才发现,狭小潮湿偶尔漏水的卫生间里,老王坐在马桶上,一米八五虎背熊腰的东北大汉,放了满满一缸滚烫的水,在哗啦啦的水流声里,捂着脸孔抽抽噎噎哭得像个孩子。

这是一个不平静的夜,他们都受了太多惊吓了。

站在厨房里煮粥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觉得头痛。和手机一起遗失的还有他的大衣,真是祸不单行。一路吹着寒风回来,冷汗凉嗖嗖地黏在他的背后,像是背着一袭冰雪。

老王抹抹脸站在厨房门口,鼻子还齉着:

“要我帮忙吗。”

“别进来了。”明诚觉得嗓子里似乎塞了一把沙砾,火辣辣的疼,“这么小的地方那儿能站这么多人。”

贪恋热的稠粥,他喝完了一碗才去洗澡,躺在热水里就觉得不对,头昏沉得厉害,是一场大病的预兆。他赶紧穿起衣服去给自己找药片,却在等待热水稍微冷下来的时间里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他在梦里又回到了那间熟悉的卧室,外间的书桌前坐着明楼,穿着居家的衣服,头发却被发胶固定得纹丝不乱,勾着头去读一本牛皮纸封住的书。明诚站在门口,看着他脑后的生了几根白发的发旋,感觉心脏一次比一次跳动的沉重。

他说,大哥,我走了。

明楼终于抬起头来,他用修长的手指拈起一页纸悬在半空,眼睛却沉静地看着他,明楼说,去吧,早去早回。

他在梦里,依然对自己说着去吧,紧跟着的却还有一句早去早回,这大概是混混沌沌里,他对自己自欺欺人的抚慰。

别离一旦温情款款,就果然是梦,而梦总要醒,明诚在夜里翻身起床,在狐疑里开门下楼。风有些凉,客厅里的窗户开了半扇,地板上铺了一块破地毯,大概是阿香特地留下来通风的。雨已经停了,庭院里的栀子花大概也已经开了,送进来的凉风里飘着若有若无的香气,风口挂着一株吊兰,垂着长长的子茎。一只灰白色的肥猫躲在窗台躲雨,立起短胖的身子饶有兴致地去够花盆,窗台下有一片小小的狼藉,那是阿香养的一盆紫玉,此刻看起来支离破碎,大概已经是没救了。

他伸手去拉窗户,手背却冷不丁被软的猫爪拍了一记,没受伤,也还是吓了一跳。他和猫在沉默里对视,他看起来十分严肃,而猫则怡然自得,完全不知道自己方才犯下了错。

这个态度倒很像明台。

他想着就觉得有些好笑,顿了顿,还是从客厅茶几下
的抽屉里翻了一袋猪肉铺出来,抽出一片给猫闻一闻,扬手丢了出去,猫喵呜一声跟着跳了出去,而明诚在它背后哗啦拉上了窗户。

爱吃猪肉铺,还这么好骗,果然很像明台。

手指上还留着猪肉脯甜蜜的酱汁香气,闻起来的确是让人食指大动的,明诚脑子有根弦儿支棱棱被拨了一记,他有些想喝酒。

他离开了很久,但明家的老宅到底是他从小长大的地方,一切都是轻车熟路的,所以他没有开灯,赤着脚走过客厅,去找明楼的酒柜。他记得有一瓶金色包装的酒被他拆开过,口味是他喜欢的。

烤着金边儿的小碟子里放了两片肉脯,透明的玻璃杯里是亮晶晶的酒液,黑夜里看不清颜色,香气却是无孔不入悠扬舒沁的。一点酒精总是粘稠夜色无伤大雅的最佳损友,至少明诚满足地喝完两杯后,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的愉悦,回国之后始终不聚不散盈在胸口的酸胀感在此刻似乎无声无息飘散在了无尽的旷野里,让他有了一些难能一见的轻松。

最后一片猪肉脯填进嘴里,明诚满足地离开,踩在地板上的脚底是冷的,但是手和身体都有些热,两颊似乎也浅浅地烧起了两团火。

他路过明楼的房间,短暂地停顿了下来,手指抬了抬,还是垂了下去。肆无忌惮的推开这扇门,随心所欲的翻看里面某台书架上的书,似乎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

他抬脚要走,厚重的木门却突然地打开了。

兴许是一些酒精的鼓励,他居然没有过分的惊慌,而明楼的安然若素则更胜一筹。他看起来十足的筋疲力尽,拉开门看到明诚,居然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

“还没睡?帮我倒杯咖啡吧。”

明楼转身又走进了房间,门却没有再合上。明诚眨了眨眼睛,心里居然什么情绪都没有,转身走向厨房的时候,他心里像是月色下的湖水,波澜破碎,水波凌乱,却什么都抓不到,什么都没有。

他最终端过来的是一杯沏得很淡的茶水,敲了敲门送进去的时候,明楼依然对着两台电脑在忙碌,衣装整饬,连软底皮鞋都没有脱下来。听到明诚轻的像是猫科动物一样的脚步声,他接了茶杯,低头往他脚上看,麻木的脸上终于露出有些僵硬的笑意来:

“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不爱穿鞋子?”

他拍一拍身边的沙发,示意明诚坐下,有些艰难地俯下身子,从床边拎起一双拖鞋来。他瘦了些,动作却愈发的不灵活,明诚坐在有些凉的皮质沙发里,突发奇想的疑惑,他突然很想知道,如今的明楼,还能一把就把自己拦腰抱起来吗。

这么一分神的功夫,明楼已经半跪在他的面前,轻轻托起了他的脚踝,低着头把拖鞋往他的脚上套。这个动作对明楼来说出乎意料的卑微,以至于明诚突然的开始惊慌了。他在明楼的手里无力地挣了挣,像一条垂死挣扎着的鱼。

“大哥……”

他的声音大概和动作一样的无力,于是明楼无动于衷地托起了他的另一只脚踝。

“再感冒了。”明楼的声音带着轻轻地气声,有让人招架不住的诱惑力,“自己不会照顾自己,又让我操心。”

他聪慧的额头几乎要磕到明诚的膝盖,这是一个极近的距离,以至于明诚觉得一切都似乎是一场梦中的梦,以至于他也能看得到明楼从前乌黑的发丝里掺杂的白发。

“大哥有白头发了。”明诚眯着眼睛,喃喃地说。

明楼抬起头看他,昏黄的灯光勾勒出的轮廓更加的惊心动魄。他的嘴唇形状非常的美,抿起来的时候有点夺人心魂,明诚于是又无言起来,低着头和他对视,执着的沉默。

“累啊。”明楼叹了一口气,自嘲地笑一笑,站了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熬到头。”

他转身又坐回电脑前,背影十分的疲倦。明诚觉得穿上拖鞋后,不仅他的身体是暖的,连脑子也烧得糊涂起来,在头脑的过热失控里,他听见自己清楚地说:

“那我来帮大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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